第九十四章 贤杰平冤(第2 / 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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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高应龙也道:“屈胡子总的来说还是功大于过,不但不应处死,还应按律受奖才是。”
文秀英也道:“我对屈将军的为人并不了解,不敢妄加评论,但他新近立了功却是事实,无论怎样功也能折过。”
龙彪见众人都向着屈通,自然不乐意。他振振有词道:“你们不知道,凡是立了一点小功的人往往就爱翘尾巴、居功自傲,不把军纪、上司放在眼里,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,这种人不惩戒,如何为全军树立遵纪守法的典范?为什么要杀鸡给猴子看?就是要吓唬那些调皮捣蛋的猴子嘛!”
方士道道:“杀鸡能不能吓得住猴子鄙人不知,但杀人却未必吓得住人,这却是实实在在的,而且还会适得其反……”
高应龙等人也认为临阵斩将实是军中大忌,不利于稳定军心。
龙彪阴沉着一张驴脸喝道:“屈通跪下!”
屈通直着脖子道:“无罪!”
“你不遵军令、擅离防地、谩骂主帅,如何无罪?”
“我立了战功,不但无功,反而有罪,是何道理?”
“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,你自恃有功,就可以擅自专断、不听军令了吗?来呀,先打四十军棍,推出辕门斩号令!”
扯皮会一直开了几天也没个结果。
“且慢,你们谁敢打我?”屈通怒目圆睁,大喝道。
“怎么,你又想夺棍打人?”龙彪冷笑一声,令人给屈通戴上重枷和碗口粗的铁镣手铐,还要穿琵琶骨。
琵琶骨也叫肩胛骨,位于胸廓的后面,是三角形扁骨,介于第2根肋骨和第7根肋骨之间。穿琵琶骨是官府专用来对付江洋大盗的刑法,作用和挑手筋、脚筋差不多,是一种很残忍的残害身体的刑法。
现在龙彪竟然要对屈通也要穿琵琶骨——
方士道先反对道:“这穿琵琶骨就不必了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