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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入理不如入情(第1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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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民还有证人,是邻里”谢总甲气焰又足了三分。

证人果真是洪山村的人,好似是妙峰村嫁到洪山村的妇人,不过也确实是邻里。这邻里当下一五一十控诉,林高著,大伯平日如何刻薄媳妇。

周知县听完将状纸丢在一旁向谢总甲问道:“对于你女儿被殴之事,你有何诉求?”

谢总甲道:“请老父母,断二人义绝,林家当还我女儿的五亩嫁妆田,另追究林高著殴打我女儿之罪,剥去役职下狱。”

周知县点点头道:“此也不算太过。”

大明文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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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知县对林延潮道:“依大明律,公公或丈夫殴妻至折伤,此乃义绝之状,本官可以强判夫妻离异,并追究夫家之过,你有何异议?”

林延潮明白按照儒家法律,正如父亲可以告儿子,儿子不能告父亲一般;丈夫可以休妻,但妻不能休丈。但真遇到夫家实在太过分,官府替妻族做主,判夫妻和离,若夫妻应离不离,则杖八十

状词念完,周知县脸上看不出喜怒来,而对着堂下的谢总甲问道:“你女儿何在?”

谢总甲垂下道:“侯在衙门外,被丈人和其夫殴打,心身居伤,不愿见人。”

“传她进来验伤。”

不久大娘被请了进来,但见她右脸青肿,群情有些激动了。

“都是爹妈生的,就算是娶进门的媳妇,也是别人家心头肉啊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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