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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百零九章 为民做主(第2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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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很多地方州县,都将四月一日至七月三十日定为息讼期,理由时这段时间为农忙之时,尔等老百姓还是安心种田,咱们州县不接民间讼状,名为息讼养农。

当然还有最直接的办法,就是批驳。老百姓告状是不,咱就给你找毛病,各种理由不给你审理。

于是老百姓们没有办法,只能越级上控。

林延潮看了这卷宗中,很多都是州县不予审理的案子,然后老百姓越级上控。

一般而言老百姓都是好说话的,堆积到府衙来的案件,都是民怨甚大,实在忍无可忍才越级的。

一般只有大案要案,这才交给官府审理。

所以林延潮看这么多卷宗,不由质问,难道这地方知县都是吃干饭的不成?这些积压的刑事案件也要我这代理知府解决,我这到底是中级法院,还是地方法院?

一旁刑房司吏,以及推官向林延潮说了其中的情由。

原来这是与地方官的考评有关。

为什么呢?因为儒家法治追究的是无讼境界,孔子就说过,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,使无讼乎。

其中有豪强侵占民田的,有的是打死人的案件,拖延六个月不审理。老百姓也是铁了心了,沉冤不雪,就不下葬。

如此案件比比皆是。

若一个地方老百姓好讼,就被称为健讼之地。官方评价是满地刁民。

因此诉讼与教化有关。

地方官在治理地方时,目的是听讼,使人无讼,达到无讼息讼的境界,若越听讼,治下的讼案越来越多,这无疑影响他们任官的考评。

对此下面地方官,也很有办法,如州县衙门一般都是每逢三六九放告。

他们就投机取巧,改成每月初二,十六放告,从平常的一个月九次改成两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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