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章 随它去吧(第2 / 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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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随着张野那富有特殊的嗓音,以及十分纯正的美式英语出现,很多阿信的粉丝才发现,现在主唱的人不是阿信,而是一个身穿笔挺西装,长的很帅气的帅哥。
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,舞池那边跳舞的人们也纷纷停下来,好奇地看向张野那边。
一时间,整个酒吧里面变得鸦雀无声。
张野的手指轻轻拨动琴弦,美妙的音符一个接一个飞出来,很多人也都被吸引住。
“可以吗?”张野眼睛立刻亮起来了。
“以你的水平,怎么不可以了?”阿信笑道,“走吧!”
张野立刻丢下手里的酒杯,跟着阿信就走。
阿信很多年前就组建了一个叫做“禽兽”乐队,在乌有市是最有名的乐队。
其实,阿信是一个天才的歌手,作曲能力十分了得。要不是他心高气傲,一心就想要做自己的音乐的话,不知道有多少制作公司曾经想要跟他签约。
特别是张野的嗓音略粗哑,使得感情中带上一丝忧伤和落寞,听起来让人十分动容。
二人上了舞台,张野从阿信手中接过吉他,对阿信的乐队成员说道:“来首《let-it-be》。”(随它去吧)
众人点了点头,灯光打过来,张野拉过一张高脚椅坐上去,调整好唛的高度。
张野的修长的手指,开始在吉他的弦上拨动。
他的略带沙哑,却显得浑厚的嗓音响起:<-be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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