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5.还挺帅的(第2 / 1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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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从某些方面来说,他算是一个特别特别讲究实用主义的人。
可因为开头俩人挖掘自己“爱好”的原因,他今天这顿饭总是会不自觉的在思......为什么就一瓶酒的历史文化,三个人都能聊这么久.......
酒这东西不就是用来喝的?
喝至微醺,迷迷糊糊舒舒服服的躺床上睡一觉。这不就完了?
我在喝它之前还得了解它的历史?了解这米是怎么种的?怎么收的?怎么酿造的?
许鑫懂么?狗屁不懂。
但他听到竟然有人把吃过的大米饭吐出来,拿来酿酒时......他大受震撼。
说什么都不喝这大吟酿了,转头换了个扎啤。
哪怕王斯聪满脸嫌弃的给他科普,这酒是机器弄出来的.....那也不行。
你瞧,他就是这么一号人。
那我特么吃个羊,不是还得考虑考虑羊活着的时候让不让我吃?想不想被吃?不累吗?
但是吧.....实话实说,王斯聪喝完酒就这样。絮叨。
墨迹。就想当麦霸。
叨逼叨叨逼叨的,嘴里叨叨个不停。
他信奉的理念是,有些东西,我可以不懂,只需要有就够了。
什么法拉利、百达翡丽,或者家里随处可见的古董,周杰仑送的红酒巴拉巴拉。
我有,就够了。
但你让我拿出去跟别人显摆......
有那先去了解某个东西的历史,行业内的信息,或者是什么不得了的隐秘之后,去和朋友吹牛的时间,还不如我躺床上睡会觉呢。